2021天津初级会计考后资格审核、领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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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1-09-03 09: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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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天津初级会计考后资格审核、领证通知有什么内容?接下来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 合格标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至今尚未公布初级考试科目合格标准,请等待通知。
二、 合格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和合格证书发放
自2017年起,人社部统一印制合格证书,因此,为了方便考生,我市将合格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核与合格证书发放工作合并进行,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可以当场领取合格证书,合格证书大概在合格标准公布后的3-4个月发到我市,请关注本网站的通知。
会计初级合格考生的报考资格在审核时需要提供考生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高中以上学历或学位证书)及报名信息表,如代领还需提供代领人身份证原件,请提前做好准备。
三、 继续教育抵免
按照《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津财会〔2021〕1号)规定,参加2021年会计资格考试有合格科目的考生可以抵免继续教育90学分,初级考试科目合格标准公布2个月后,我们将统一在天津市会计诚信平台予以记录学分,不需要考生再申报继续教育记录。
四、请关注“天津财政”(tianjincaizheng)微信公众号,有关会计初、中、高级资格考试的考试报名、准考证打印、资格审核和证书发放、合格标准、会计高级职称评审政策和要求等通知,我们将及时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给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