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天津市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邮寄通知
2021年天津市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邮寄网上预定工作已结束,证书已交邮局分装,预计将于本周寄出。具体证书领取事宜见通知:
关于2021年度我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的邮寄通知
有关考生:
2021年度我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邮寄网上预定工作已结束,证书已交邮局分装,预计将于本周寄出。办理邮寄业务并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本周登录证书网上邮寄系统,在“我的订单”内查询邮件编码,根据邮件编码拨打11183或登录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官网查询邮件投递进度,注意查收。
错过办理本次网上邮寄的考生,可通过邮政部门的服务邮箱(tjsems@163.com)办理证书补寄业务,具体方式如下:将收件人信息(姓名、地址、电话)和考生信息(姓名、电话,考取证书的种类、年份、身份证号、管理号)发送至该邮箱,邮局将在一至两周内将证书取走,考生可在收到证书后,缴纳邮寄费用。邮费标准根据邮局有关规定执行。
邮寄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可拨打邮局电话进行咨询。
一级消防工程师注册管理:
(一)通过全国注册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或经考核认定合格的人员,可以在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后1年内向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申请初始注册。
(二)逾期申请初始注册时,须符合本规定继续教育要求。
(三)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注销注册和不予注册等注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公安部另行规定。
(四)继续教育是注册消防工程师延续注册、重新注册和逾期初始注册的必备条件。在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各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应当按照规定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
(五)申请注册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初始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初始注册申请表;
(2)执业资格证书;
(3)聘用单位的意见;
(4)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状况证明;
(5)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